国家医保局:医保部门将持续压实企业保供保质的第一责任 出现供应或者质量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限制投标资格

发布时间: 2026-04-15 03:31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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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医保局近日明确,将全面压实企业在药品供应和质量保障方面的首要责任,对于出现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的企业,医保部门将采取严厉措施,包括立即取消中选资格、限制参与未来投标等。这一系列举措旨在进一步健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,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可靠。 近年来,随着国家药品集采政策的深入推进,药企参与竞争的积极性明显提高,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,如部分企业在中标后出现供应不足、质量不稳定等现象。为解决这一问题,医保局提出,企业必须把质量和供应保障放在首位,不能只追求低价中标,而忽视了临床使用的基本要求。 医保局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强调,将坚持"稳临床、保质量、反内卷、防围标"的原则,重点从三个方面完善药品集采机制: 一是优化集采规则,根据化学药、生物药、中成药等不同类型药品的特点,调整采购方式,提高集采与临床需求的匹配度。这意味着医生在临床用药选择上,将有更多灵活空间,既可以选择中选产品,也可以在协议外使用其他优质药品,避免"一刀切"。 二是强化集采结果落地实施,加大对中选企业的监督力度。医保部门将对药品供应和质量实行"零容忍"政策,对供应不及时、影响临床使用的企业,不仅会严肃处理,还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限制其投标资格,直至问题解决。同时,医保局将与药监部门密切配合,加强对中选药品的质量监管,确保每一片药、每一支针剂都能让患者用得安心。 三是加强对地方集采工作的指导,鼓励各省采用"一省牵头、全国参加"的省际联盟模式,统一规则、简化流程,减轻企业负担。医保局还表示,将加强对协议期满后药品接续采购的指导,确保临床用药和市场价格的稳定。 医保局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,企业必须切实履行保供保质的第一责任,出现任何供应或质量问题,都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被限制参与投标。同时,医保局也呼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举报药品不良反应,共同构建安全用药环境。 这一政策的出台,既是对企业责任的强化,也是对患者用药安全的有力保障,标志着药品集采将从单纯的价格竞争向质量、供应、临床综合价值转变。这也意味着,未来的药品集采不仅要"买得便宜",更要"用得放心"。